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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工作总结

新农合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xx年度城厢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中心工作任务,从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减轻农民医药负担出发,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将20xx年度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金运行基本情况

  20xx年全区共有参合人口255859人,参合率100%(其中计生40091人,民政5692人)。已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1479.30万元(含计生、民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到位6152万元(其中省级4258万元、市级543万元、区级1351万元),已筹资7481.90万元(含利息)。

  截止9月30日,共补偿农民就医46309人次,医疗总费用13735.79万元,已补偿资金6459.54万元,占总费用的50.72%。住院补偿17568人,总费用11998.64万元,补偿6079.01万元,人均住院费用为6829.83元,人均住院补偿3460.2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82%。其中补偿金额达14万元封顶线的有3人,补偿金额1万元以上的共3860人,个人最高补偿金额已达31.28万元。

  二、基金监管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一)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首先,我区先后出台了《城厢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规定》、《城厢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城厢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城厢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管理规定,为新农合制度顺利推进做好政策保障。我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还制订下发了《城厢区新农合管理规范》、《城厢区新农合内控管理规定》、《城厢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城厢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考评标准》、《日常监管工作制度》、《稽查工作职责》等配套文件,明确了工作流程、标准要求和责任制度,做到了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改进。为建立完善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机制,我区20xx年还制定下发了《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新农合基金的通知》,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标准进行明确界定,规范自由裁量权。其次,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各级新农合经办人员,对上级通报的、新闻媒体曝光的,以及我区查处的有关新农合违规案件进行学习、分析、总结,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特点,举一反三,撰写心得体会,找准基金监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定期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新农合政策培训及警示教育,并组织参观、交流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通过健全一套完善的管理措施,建立严谨周密的惩防体系,使整体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长效管理道路。

  (二)以信息化管理为平台,着力提高监管效率。在市卫生局的统一指导下,我区前期已多方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建成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信息化监管平台。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院管理系统(HIS)全部与新农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了农民就医补偿在线审核、及时结报的功能,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在监管方面,实现了对所有住院病人诊疗、用药、收费情况的即时监控,可以及时跟踪、查询每一位住院病人的诊疗、用药和收费情况。使用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仅只局限于满足日常的工作需要,更重要的是能融进新农合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和手段。几年来,我区对新农合管理系统不断注入管理“思想”,如限时登记、限时录入、项目对应控制、结口数据导入规则、各类数据修改权限、各类业务操作的“痕迹”跟踪等。还通过信息化平台,建立医疗费用监控、预警、告诫机制,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不合理增长的医疗机构及时予以预警、通报。通过在系统中融入管理理念,促使医疗机构的监管由事后控制变为事前和事中控制,同时也减少了医疗机构与管理机构的工作量,使日常监管工作变得更加轻松。

  (三)以医疗机构监管为重点,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避免“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现象发生,我区一直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列为日常监管的重点。第一,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自律。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措施,建立《新农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医疗费用控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工作指标分解到科室及医生,完成情况与职称评定、奖金挂钩,增强医生自觉参与管理的意识。第二,加强稽查力度。建立监督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考核情况及运营情况,定期、不定期派新农合管理人员巡查到科室、核查到床头,防止冒名顶替、挂床住院、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为控制乱用药、滥检查、过度医疗和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我区还从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聘请4位副主任以上医师,成立医疗审核专家组,对医疗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增强工作的权威性和合理性。第三,创新结算办法。制定《新农合基金结算暂行规定》,施行总额预算,并扣留5%做为考核基金,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考评标准》,对医疗机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目录外药品使用超标、不合理检查、用药等违规情况进行相应扣款。第四,建立回访机制。对分级管理列为A、B级的医疗机构,每期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回访病人,对列为C级的医疗机构,对每一例病例进行电话回访。当发现可疑情况时,就邀请镇(街道)新农合分管领导一同进村入户进行调查取证。

  (四)以信息公开为抓手,构建阳光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六公开”“一公示”制度。即在医疗机构公开栏内对新农合政策公开,用药目录公开,药品价格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公开,补偿程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及补偿情况实行区、镇、村三级上墙公示。我区还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优势,将新农合有关政策、补偿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城厢区预防腐败网”及医疗机构网站上公示,增加了基金使用透明度,确保了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管权。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新农合监督体系建设,实行内部监督、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一是建立区级监督机制。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新农合工作。区人大、区政协也每年把视察、调研新农合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对新农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部门联动监管。监察、审计、财政、卫生等部门相互配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汇报。现我区已形成多级联动,全民参与的有效监督体系。

  三、存在问题

  几年来,我区新农合工作在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医疗机构监管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仍需加强。虽然筹资标准、补偿比例逐年提高,但“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现象发生仍然存在。二是在外就医人员补偿监管仍存漏洞。农民流动性强,在外经商、务工人员较多,对该人群就医真实性核实尚无有效措施,存在造假、骗保的可能。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完善监管措施,认真探索支付方式改革。医疗费用控制绝不是新农合单部门的职责,要建立医政、纠风等多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机制。进一步加大“两费”超标处罚力度,提高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意识。建立“黑名单”制,将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的医生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学习借鉴台湾等先进地区医保资金管理模式,探索推进总额预付、单病种限价等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发挥医疗审核专家组作用,将医疗质量评审与基金支付挂钩。

  (二)加快信息化联网建设,发挥远程监管功能。建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加快信息化建设速度,在全省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的基础上,实现全国联网。借鉴公安外事部门申请护照的一些做法,在新农合管理系统内开发异地就医患者现场采集照片功能,并通过系统传输,便于对患者信息核对及远程监管。

  (三)强化经办机构建设,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根据《莆田市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议市卫生局跟踪、督查区政府尽快落实人员编制,推进新农合经办和医疗机构分离,落实在乡镇实行人员派驻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精细化管理能落实到位。

  (四)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总体方案》,我中心将加快推进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建立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消除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二元结构,平等地实现“全民医保”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争创文明单位。在我中心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构建和谐新农合"的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抓宣传强基础,重关爱创特色"的思路,紧紧围绕新农合工作机制抓落实,强化"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让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廉洁"的单位形象,营造"创建文明单位、建设和谐新农合"的浓厚氛围,形成"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崭新面貌,把新农合中心建设成为文明单位。

  

医院新农合工作总结

  20xx年恩施州中心医院在上级管理部门及各县市新农合管理部门指导下,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不断改进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参合患者权益,新农合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并显现出较好的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病人负担、维护新农合基金安全,州中心医院在20xx年主要采取了一下具体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四控制”管理办法。即:①控制药占比(手术病人控制在总费用的33%以内,非手术病人控制在总费用的45%以内);②控制自费药占比(限制在药品费用的5%以内,这是在州卫计委规定的8%的基础上州中心医院主动下调3个百分点)③控制人均费用,20xx年人均费用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5%为控制目标;④控制平均住院日。以上“四控制”是州中心医院在新农合病人管理手段上出台的一套强有力的“组合拳”。

  二是“四合理”专项整治活动常态化。自去年9月,州中心医院在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四合理”专项整治活动后,为巩固活动成果,建立了长效机制,坚持一月一检查、两月一汇报。在今年上半年活动办随机抽取归档病历680余份,在院运行病历80余份,药学部抽取出院病历430余份、门诊处方800余张,分别对“合理诊断、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进行检查,存在不合理用药病历74份,涉及15个科室、30余名医生。在合理收费方面护理部共查处71例 违规计费现象,价格管理科共查处中西两部46例 违规现象。对以上各类违反“四合理”要求的行为该院主要做了以下处理:⑴在相关大会上进行通报,建立信息垂直反馈机制;⑵对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批评教育、督促及时整改到位;⑶对科室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到位;⑷对性质严重的给予处罚(责任医师500-1000元罚款、责任护士200-300元罚款);⑸对整改不到位的个人脱产到医务部学习,情节严重者取消处方权。

  三是对违反“四控制”制度者给予严厉处罚。今年上半年州中心医院共计处罚违反药占比管理规定的医务人员共计xx0余人次,处罚金额为15万元,人均扣款1150元;处罚违反自费药占比管理规定的医务人员共计40余人次,处罚金额为5万余元,人均扣款xx00余元;处罚人均费用管理不到位的科室24个,处罚金额为190万元,人均扣奖金2600元。

  在上述有效的管理措施下,20xx年上半年全院新农合工作与20xx年同期相比呈现出“两降两平一升”:两降是平均住院日由xx.5天降为11.5天(降幅8%)、人均住院费用由9867元下降为9500元(降幅3.7%),两平是药占比(36%)和检查占比(18.5%)基本持平,一升是指新农合补偿基金由7490万元上升至7595万元(涨幅1.4%)。

  州中心医院在长期严格管理下,新农合工作得以健康有序的开展,目前除了全州8县市外,也是湖南省龙山县和重庆市黔江区、奉节县、巫山县等外省市毗邻区(县)的新农合定点医院。

  

卫生院新农合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大病更难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我院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在各级党委政府、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合管局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努力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

  我院成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有两名同志组成,职能明确,职责落实。随着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用药范围、收费标准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

  二、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标准及有关规定

  我院将“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目录、住院按病种定额付费标准”印发至各科室,要求各位临床医生严格按照住院收治标准收治病人,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绝不会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住入院,更无冒名住院或挂名住院。同时无对参保人分解住院或对不应该出院的病人诱导、强制出院,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须转诊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转诊书,手续完备。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努力确保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内科病种出院后一个月内不以同一病种或相近病种再次住院。全年截止xx月10日,我院收治参合住院患者 76人次,总费用56615.07元,补偿金额4xx90.46元,个人负担15224.61元,例均费用744.93元,例均补偿金额544.61元,报销比例 73.1% ,异地报销18例,上传费用324949.59元,报销合计xx8976.52元。

  三、规范门诊统筹报销,坚持以人为本

      自从门诊统筹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宣传,使广大患者充分认识到了门诊报销的益处,在此期间,我院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村卫生室通过网络在线监管、电话回访、入户调查、现场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门诊统筹工作有序进行。我院严格执行新农合“一站式”现场直报制度,及时按患者的用药明细上传信息;无随意调换病种、药品、检查治疗项目、材料费上传的情况。已全面落实“一卡通”的运行。严格在线审核本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补偿资料,全年截止xx月10日,我院新农合门诊接诊7330人次,普通门诊总费用272157.67元,累计补偿金额208793.56元,例均费用28.48元,补偿比例76.7%.门诊慢病Ⅰ类7人,Ⅱ类2人次,Ⅲ类163人次,总计报销金额26657.01元。

  四、药品、特殊诊疗、服务设施的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零差率制度,诊疗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门诊病人取药时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证,绝无诱导和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与记录相符,绝无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例之中。

  五、医疗费用与结算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颁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范一般诊疗费的收取,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一站式报销结算。无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患者出院时,我院及时给以垫付报销。

  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

  我院作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我们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确保了病人的满意,同时力争将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降到最低限度。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避免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相关医疗文书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医疗文书书写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无伪造、涂改医疗文书、无拆散分装病例。医疗资料统一管理,以备查找、检查。

  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努力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尽管如此,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些许问题,在日后的工作中有待进一步细化、规范化。敬请上级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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