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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第1篇】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崇信县司法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为司法行政各项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一、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学习,提升素质,打牢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基础。崇信司法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建基础性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松手、压担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认识,把反腐倡廉的本质要求贯穿到工作部署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初步构建起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主体责任制度体系。

  2.深化认识,精心部署,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实际,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同局属单位、基层司法所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靠实了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三转”要求,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纪检组长专职履行监督职能。

  3.创新思路,打造阵地,努力营造廉政建设氛围。一是积极营造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在县局机关楼道、法律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建立廉政文化、法制文化长廊,张贴廉政警示牌等,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筑起廉政建设的“防护墙”。二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通过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勤政意识和宗旨意识,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自省、自警、自律,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懂得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珍惜自己的形象。三是强化廉政阵地建设。投资2万元建成集前言、决策篇、预防篇、规范篇、先锋篇、警示篇、忏悔篇、惩治篇、图治篇、践行篇、结束语等11个版面和廉政文化长廊等元素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四是创新廉政载体。县司法局在多年抓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探索形成了“3551”(三强化、五落实、五个进一步、一个品牌)工作法,增强了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形成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工作格局。

  4.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效能风暴行动。一是建立便民服务窗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整合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资源设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二是加强干部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内开展了主题演讲、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案件质量大评查,认真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案件质量年”活动,开展质量评查276件,提升了机关效能。三是扩大党务政务公开,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在机关内外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聘请了6名效能监督员,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社会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四是坚持总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和县委“十”条规定出台后,县司法局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机关股室的开展督查4次。对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了3次整改和清理腾退。严格实行派车单审签制度,杜绝了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和公车私用。严格公务接待和“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废、改、立的要求,对原有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建立各类管理制度20项。

  5.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决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活动,对清权确权和绘制的权利运行流程图进行了再完善,对查找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制定的防控措进行了再细化,对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再修正,对廉政风险防控的效果进行了再总结,并根据实际,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评细则。通过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观分析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学习制度坚持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干部职工仍存在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不强,工作拖拉等现象。三是改革创新不够,对影响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不够、解决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在继续“转变作风、提高能力、解决问题、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打造“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障,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规定,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从严从实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将专项整治任务同群众路线中查摆出的“四风”问题紧密结合,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列出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逐项抓督查、抓落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突破。

  三是严格党风廉政“双责”制度。要把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真正落实在思想上、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发挥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中的表率带头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是统筹兼顾推进,扎实推进工作推进。在继续抓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评精神为指导,积极主动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社会上的新形象。

 

【第2篇】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24年,地区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地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推进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党员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局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培育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观念、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加强党风廉政机制建设,全面创建廉洁型机关

  (一)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力构筑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内设部门落实执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印发了地区司法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和责任分解方案,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并与局机关各科室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科室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量化考评,与科室、个人的考核奖惩挂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细化和查找司法局机关干警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在已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反复修改、补充、确定防控风险具体措施。局领导和各科(处)室负责人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我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地区司法局工作规则和考核、监督、问责等制度规定,形成一套程序严密、配套完善、可操作性强、相互监督制约作用明显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实现岗位廉政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按照“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及行政议事规则,推行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党内监督,开展了对各县(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评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在开展对各县(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督查工作中,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加强对今年新提拔科级干部的廉政考察,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进行了岗位廉政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认真落实“五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在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五重一大”制度,将贯彻执行“五重一大”制度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五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在今年地、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等重大事项中及时向地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报告,并对“五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应保密的外,都能通过局全体干部大会、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网和党务公开微博进行公开。

  二、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全面创建学习型机关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整体效应,制定了《地区司法局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确保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工作到位。 

  一是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了全体党员的从政道德、职业道德、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二是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通过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讲座、参加地区廉政知识测试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廉政意识等内容的培训。三是认真抓好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四风之害》,学习自治区纪委编发的警示教育书籍《忏悔录》,观看自治区纪委下发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系列片《蜕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注意事项》宣传片,结合实际开展座谈讨论,认真查找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强化预警教育,开展好廉政谈话工作。由党组书记约谈县(市)司法局党政一把手、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科长,力争做到“全覆盖”,及时纠治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党员干部对通报的违纪违法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座谈讨论,深刻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各部门、各科室工作实际,进行自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使全体干警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六是充分利用地区司法局法治哈密网、党务公开网、党务公开微博、党务公开栏集中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法规知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营造机关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地区司法局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主线,与地区“法治六进”、“机关文化建设年”和“德行哈密”活动有效结合在一起,通过开办机关大讲堂、道德讲堂、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干部轮流授课等形式,将党建文化、廉政教育和精神文明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是在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中,以“法治六进”为载体,用廉政教育法制讲座、廉政书画展、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廉政文化进行宣传、普及,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了廉政法制教育的领域和范围。

  二是组织开展“廉洁东天山?清风微讲堂”活动,紧密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廉政主题,针对地区司法局各科室岗位特点,开展“六讲”,即讲廉政形势要求、讲廉政法规知识、讲廉政风险防控、讲优秀廉政文化、讲廉政典型案例、讲廉政心得体会,用通俗易懂的微型课堂传递廉政正能量。

  三是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都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按照各自分工和岗位职责,分别制定责任书内容,将廉政承诺书的履行情况列入年底党员民主评议和科级干部量化考核内容,并在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让全体党员进行监督,确保承诺书签订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切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地区司法局2024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科室,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地区司法局202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每项考核指标逐条进行分析,合理量化,各县(市)司法局、本局各科室对照考核任务,进行半年和年度绩效自查,自评打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以管理促作风、以考评提效率。

  (二)继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调整充实了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组,健全完善了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设立了效能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加大了对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促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能更好地依法履责、高效办事。认真执行《哈密地区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调整了督查组成员,健全完善了效能督查制度,采取群众测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对机关各科(处)室、全体工作人员实施量化考核,使机关全体干警工作有标准、作风有约束、学习有目标、履责有监督。

  (三)积极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制定了《2024年地区司法局警务督察工作要点》,把警容风纪、着装管理、警车管理、对“危安类”和“三类”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及重大警务部署组织实施情况的督察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能方面都纳入警务督察工作范围。局警务督察组对两县一市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开展了警察督察专项活动,对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容风纪、着装管理、警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有效提升警务效能。

  (四)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积极开展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通过充分利用哈密政府网、党务公开网、哈密普法网站、党务公开微博等信息平台,将单位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及工作动态进行发布,及时更新党风公开网及党务公开微博,努力拓展党务公开的途径。在地区公证处、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将单位经费使用情况、重要决策、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在司法局办公大楼入口处及大楼外侧制作设置党务公开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坚持以服务为民、廉洁从政为重点,牢固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一)启动2024年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系统内开展了警示教育、提升服务质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开门评议、网上评议、跟踪评议和行风监督员评议活动,积极推进部门行业民主评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形成作风建设督查、评议、考核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媒体、宣传栏、门户网站和岗位监督岗等载体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促进司法行政权力高效运行,提高行政效能。

  (三)建立完善了责任追究机制。结合司法行政特点,进一步健全干警投诉、执法过错违纪责任追究、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等机制,进一步强化自查、评议和责任追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注重加强基层调查研究。今年,局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多次带队深入县(市)各基层司法所、调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地区各法律服务机构,了解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倾听基层对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建议,为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发展思路奠定了基础。深入扶贫联系点—萨尔乔克乡巴牙村开展了扶贫工作调研,深入贫困户家中与牧民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巴牙村基本情况、收入状况和牧业生产方面存在的困难,并根据情况确定了今年的扶贫工作思路和扶贫项目,为今年巴牙村整村推进工作,共出资3万元为巴牙村进行房屋改造。每名局领导根据调研项目撰写了1-2篇党建、扶贫、廉政建设、法律服务行业、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五)着力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年初与各直属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所、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法律服务行业纠风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律师诚信监督体系,加大了对公证、律师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警示教育,加大对公证、律师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地杜绝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024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反腐倡廉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廉政教育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多样化、与上级纪委及其派出纪工委的沟通联系还需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监督管理不力,机关干部机关阿卜杜许库尔·艾山因诈骗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六、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作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条主线,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规范约束、纠正惩处为主要措施,突出抓好四项工作,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解决群众关切热点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完善制约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系统内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  

  (一)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教育措施、落实教育任务。创新载体,着力抓好廉政文化活动。  

  (二)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对缺乏配套性,原则规定得多、细节规定得少的制度,逐一进行梳理和清理,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努力形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落实政策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全系统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实行全方位监控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四)突出抓好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执行力。围绕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两个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第3篇】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完善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为载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严明党的纪律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插手重大敏感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恶意炒作社会热点问题或司法个案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紧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围绕深化法律服务工作发展,加强对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执业。围绕深化信息化建设、司法所建设等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目按标准和规范顺利实施。

  二、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1.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

  我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严格规范的标准、求实创新的举措,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立足于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使整个活动“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取得了显著成效,做到工作上紧贴“马上就办”、开拓创新,杜绝形式主义;服务上要紧贴廉洁为民、“三联四带”,杜绝官僚主义;作风上要紧贴“三严三实”、四下基层,杜绝享乐主义;做事上要紧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杜绝奢靡之风。

  2.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县委《办法》和省厅党委16条措施,把好关键时间节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长期抓、经常抓,以突出问题的治理带动作风的全面好转。着力开展“精文简会”、“公款吃喝”、“违规用车”等专项整治,今年会议费、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经费同比下降33.3%、7.8%、63.38%。

  三、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结合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24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任务分解的工作方案。

  2.着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局党总支分别与各股、室、处、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队伍思想防线建设,筑牢抵御腐蚀侵扰的防线。

  3.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讨论会——“群众路线怎么走,服务群众怎么做”,结合各自岗位实践发表看法。工作中做到“四紧贴、四杜绝”:一是工作上紧贴“马上就办”、开拓创新,杜绝形式主义;二是服务上要紧贴廉洁为民、“三联四带”,杜绝官僚主义;三是作风上要紧贴“三严三实”、四下基层,杜绝享乐主义;四是做事上要紧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杜绝奢靡之风。

  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梳理岗位权力清单和确立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和业务工作流程图,完善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督促相关股室、各司法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业务工作制度规定,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5.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继续聘请9位同志为我局效能建设和民主行风政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岗位履职、绩效管理、便民服务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效能巡查员和廉情信息员的巡查督导,进一步规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预防项目建设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勤政廉政。

  四、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㈠规范行为、强化管理,进一步推进社矫和安帮健康发展

  ⒈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

  一是工作制度规范化。制定并下发《沙县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创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统一规范衔接、入矫、管理、解矫等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及时健全完善适合我县县情的矫正制度。二是矫正宣告规范化。今年来,我局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矫正档案规范化。统一编印沙县社区矫正工作、执行档案卷宗及矫正档案袋共计2000余份,发放到各司法所,及时将社区矫正有关信息录入政务外网,实现一人一档。四是矫正监管规范化。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每周开展手机定位抽查,对社区矫正人员严格管理措施,加强管理控制。五是矫正执法规范化。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

  ⒉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落实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流出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两头包,双列管”措施,落实重点帮教力量,加强管理控制。二是进一步抓好无缝衔接工作。在服刑在教时信息衔接工作中,各司法所每日登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接收本辖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数据,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服刑在教人员家庭成员及其亲朋好友核实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并将核实结果1个月内于反馈至监所;在刑释解教时信息衔接工作中,司法所及时下载辖区内预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及时将情况通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同时填写《刑释解教通知单》,5日内通知村(居)民委员会或预刑释解教人员亲属,协助做好相关衔接准备工作。今年来核查信息51人,核实成功51人;无缝衔接715人。

  ⒊提升“1+8”模式创业创新管理服务

  今年,我局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沙县特殊人员“1+8”创业模式的工作方案》,在对特殊人员进行监管教育的同时,落实其就业、就学、低保、临时性救助等政策,协助解决其生活、工作、学习中面临的困难,使其顺利融入社会。目前,提升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及异地管控被列入沙县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范围,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据统计,沙县外出创业的682名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中,已有653名成功创业,无1人重新违法犯罪。

  ㈡抢抓机遇、积极创新,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

  1.规范健全基层调解组织

  以开展“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沙县改革发展”专项活动为抓手,规范县人调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满足社会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今年来,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35件,调处成功2959件,其中属于人民调解的纠纷1476件,人民调解纠纷成功1406件,成功率达95.26%;属于行政调解的纠纷1660件,行政调解成功1553件,成功率达93.55%,全年受理民商案件1992件,审结民商案件1933件,调解结案及撤诉民商案件1306件,成功率达67.56%。共开展排查专项排查165次,组织排查调解人员3250人次,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532件。加强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对全县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按纠纷复杂程度分三个星级管控,实行“四定三包”,对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截止目前,共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有180件,成功化解104件,正在调解76件,实行星级管控33件。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常态排查机制。在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全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的同时,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和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排查活动。对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节庆等敏感时期,实行每天一排查,确实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开展排查活动212次,参与排查达4305人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215件,调解成功1780件。二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来,我局加强与法院沟通,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步骤和程序,全县办理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66件,提高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加强与检察院沟通,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重点开展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解、涉检信访案件和解,形成以检察机关侦监、公诉环节捕(诉)前调解,民事申诉环节的执行、抗诉、息诉调解,控申环节的落实善后调解为先导的联动调解网络,实现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

  4. 探索调解工作网格化管理

  紧紧抓住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有利契机,将人民调解工作向下延伸实现网格化管理,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村组,化解在村民家中,为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一是网格化。按照“合理布局、界定清晰、方便管理,便于服务”的原则,将村(居、社区)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指定网格责任人、网格长、网格员。二是规范化。建立有人排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和对网格内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定期分析的“五有两定”工作机制,对于简单的矛盾纠纷现场处理、登记备案;对于复杂矛盾纠纷提交到村居调委会商处,必要时请镇调解委员会参与处理;突发性矛或群体性矛盾纠纷及时交由镇综治信访维稳“1+N”联动中心紧急处置,确保了各类矛盾纠纷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掌控、第一时间调处、第一时间化解。三是信息化。将所有家庭、矛盾纠纷当事人、低保户、空巢老人、优抚对象、上访人员等信息按网格输入电子信息,建立了完整的村级信息电子管理平台,做到了一网管理,一键查询。四是服务化。设立村级司法警务调解综合室,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每周不少于1次到村级现场办公,协助网格员按片开展矛盾纠纷接访、排查、化解活动。9月17日,我局在高桥镇召开全县村级调解工作网格化现场会,全面启动了基层人民调解网格化工作。

  ㈢精心组织,突出特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⒈ 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对各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状》检查督查工作,深入村(居)社区、单位,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着力构建县、乡(镇)、村(居)网格化普法格局,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法制宣传理念现代化、法制宣传格局立体化、法制宣传载体多样化、法制宣传制度规范化、法制宣传督查网格化、法制宣传成效目标化)。  

  ⒉ 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法制宣传。协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县能力的实施意见》,组织“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宪法知识测试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二是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法制基地建设,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组织律师、司法所所长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抓好企业经营者法制宣传。编印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法制之窗》1期4000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行动宣传单10000份,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设专题节目,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宣传活动,举办金融风险专题讲座2场受众200余人次。同时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双轮化机和青山纸业经验做法,并请黄华福律师给企业业主讲授劳动法、担保法等知识,增强业主诚信经营依法管理观念。四是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征订《三明市“六五”普法教材——农民(居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1100册,开展法律“三下乡”活动;评选表彰县级“遵纪守法示范户”184户,市级“遵纪守法示范户”12户,推荐新坡村和城东社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五是开展其他法制宣传活动。部署“法治福建”建设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政法综治重点课题调研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到南霞、金沙园、政府广场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文明交通行动”等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12·4当天,在县府前广场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现场法律咨询和法治灯谜竞猜,展出宣传展板,现场吸引了近2000多名群众参与,共发放法治宣传折页、宣传挂图、法治普法扑克等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我局还与中国移动沙县分公司、中国电信沙县分公司共同合作,向移动、电信用户发送普法短信,累计发送160万条,并利用横幅、LED显示屏、网站、微信、微博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⒊ 继续深化“六五”普法

  一是做好人大的调研审议工作。5月29日,在前期配合县人大深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结合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按期提交了《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报告》;二是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24--2020年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据统计,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2000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㈣强化监督、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促经济发展水平。

  1.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全面推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级法律服务点,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努力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4年1月,我局在县工商联挂牌设立全省首家工商联法律咨询室,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服务与企业经营间的衔接,开创我县法律服务团零距离为非公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先河。2024年4月,沙县公证处正式推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2.积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服务民生领域。积极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百名法律工作者进百村”活动,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为各村(居)指定一名定点服务的司法行政干警,印发入户联系卡(附服务者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组织律师参与每月15日的县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及时为上访群众析事明理、释疑解惑,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来,共计接待信访123批157人。四是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中谋求新作为,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抓好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监督指导,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其中与县检察院的良性互动为全市首家。

  3.强化法律援助工作

  通过“四快捷”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一是快捷咨询。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看守所、交警大队等部门建立了2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84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和交警、劳动、看守所、工、青、妇、残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覆盖全县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咨询零距离”。二是快捷受理。建立“绿色通道”,对农民工、低保户、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人群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除经济困难审查,进一步简化受理、审批程序;对材料基本齐全的实现即时受理;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实行“先受理,后审批”;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对特困人群或情况紧急、群体性、影响稳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尽可能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实现“受理零等待”。三是快捷解难。主动与公、检、法沟通协调,加强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住建、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开展舆情分析,密切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参与每月15日县长接待日,发挥调解优势,落实援调结合,以调代诉,从时间、金钱双方面给予当事人方便。四是快捷监督。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邮箱及举报热线,畅通监督渠道,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案件评比、优秀案件展示等方式,在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各个环节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实行全程跟踪、案件回访,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案件办理效率,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推动沙县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

  ⒈进一步深入学习各级各类反腐倡廉的文件规定,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刻阐述,把全体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廉政建设这条主线上来。

  ⒉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全体党员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带头人。

  ⒊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⒋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司法局基层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

  ⒌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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