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工作总结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聚焦“四风”查找问题,先后征求意见和建议1600余人,收到意见建议217条,其中属于“四风”方面的问题26条。结合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后反馈意见以及开展“回头看”,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进一步征集、汇总、梳理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扎实做好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针对活动中深入查摆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并经认真讨论审议、修改完善,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湖南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为目标,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边整边改的基础上,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聚焦“四风”,集中力量、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建章立制,努力构建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常委会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四化两型”、“三量齐升”和法治湖南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始终突出领导带头。常委会党组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副书记直接负责,党组成员按工作分工对各项整改任务负具体责任。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向我看齐”的勇气与决心,真改实改快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党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双重”整改责任,坚持把自己摆进去看问题、改不足,既要扎实做好个人的整改,又要切实抓好班子集体的整改工作,把推动班子整改与做好个人整改结合起来。全体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以班子的集体意志和个人的积极作为,努力破 解难题、化解矛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始终突出聚焦“四风”。坚持聚焦“四风”问题不放手、不散光、不走神,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进作风作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核心内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和决心反“四风”、强作风。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改落实,实事求是、动真碰硬地反对和祛除“四风”顽疾,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落实到整改的全过程,真正在为民务实清廉作风上进一步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始终突出从严从实。对照“准、狠、韧”的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持责任到人、包干到底,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各个环节、各项任务不走过场、不拖后腿。以“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一个一个问题抓落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真正实现问题得解决、作风有改进、干部受教育。
——始终突出标本兼治。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既大张旗鼓地抓专项整改,又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改进工作有机统一起来。针对意见集中、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意识不断破 解作风建设和常委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按照科学、务实、管用原则,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适用的及时修改完善,对欠缺疏漏的抓紧制定出台,对现行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执行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始终突出开门整改。坚持把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贯穿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全过程。整改方案起草充分征求、吸收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意见,方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解决问题的压力与动力。整改方案执行情况,特别是专项整改、制度建设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宣传、会议通报等形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代表监督。整改结果实行群众测评,群众不满意、不认可的,必须重新整改落实。
二、整改目标与工作步骤
(一)整改目标
近期整改目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真正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一批制度建设成果,确保“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群众观念明显增强,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中长期整改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反“四风”、正作风活动,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切实建立起反对“四风”、转变作风的长效机制,以优良的作风扎实推进常委会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常委会履职实效,促进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二)工作步骤
开展“回头看”、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xx年11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按照“六看”要求,认真开展常委会党组“回头看”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打牢整改落实基础;党组成员带头开展“回头看”,进一步修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此基础上,制定党组整改方案与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集中整治、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2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巩固深化前段边整边改成果,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改,加快推进制度的立、改、废。强化正风肃纪,对党组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个人存在的问题要对症下药、限期改正;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及时移交有关方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认真做好立、改、废工作,扎紧扎密制度“笼子”,狠抓制度执行落实。开展群众评议活动,接受群众测评。在召开活动总结会议时,对党组班子及党组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深化整改、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后)。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整改落实工作,统筹推进中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范畴。深入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围绕整改落实、机制建设、防范“四风”、改进作风等内容,适时组织再评估和再次“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三、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主要问题:一是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方面还有欠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机遇、新挑战调查了解不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够。二是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落实不够有力,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效果不显著。三是在党内生活方面,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对人大系统“四风”方面的问题教育、批评、监督不够。
整改措施:
1、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坚定性。常委会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导常委会紧紧围绕“四化两型”总战略、“三量齐升”总要求,依法履行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职权,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人大机关建设。党组成员要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率领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及时根据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基层人大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为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提供依据。调研主题由办公厅在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月度工作安排中统一协调确定,组织服务工作由相关委室具体承担。(责任单位: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2、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履职实效。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与人事任免工作,不断增强常委会履职实效。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推进民生改善;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解决民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责任单位: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3、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汇报制度,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加强对全省人大系统的联系、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人大系统自身建设、工作推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加强对人大系统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指导与监督,不断增强全省人大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责任单位:办公厅)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方面 主要问题:一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还有欠缺,一些管理上存在漏洞。二是加强会前调研、改进会风方面,成效还不明显,会议实效还不突出。
整改措施:
4、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常委会及省人大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切实提高常委会工作和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系统梳理,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编制计划安排表,目前已经出台6项制度;12月底前修改完善8项制度、拟制定4项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厅)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抓好前阶段制定的《省人大机关外出公务活动安排工作规定》、《关于重申机关退休人员移交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通知》、《省人大机关厅级机构20xx年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对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况严肃处理,确保制度刚性与权威。(责任单位:办公厅)
6、认真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切实加强会前调研、会后督办工作,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调研的服务保障,改进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代表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加强审议意见的督促办理,对办理不力、效果不佳的,要责令重新办理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12月底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实效的意见》。(责任单位:办公厅)
(三)“四风”方面 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不深透、文山会海、不求实效。
整改措施:
7、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常委会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坚持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制度,切实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厅)
8、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保障和规范常委会职权行使。进一步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责,加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地方立法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法规的执行力度,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中的好作法、好经验,要及时规范、提升,以法规和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对质量不高、实效不强的工作,要明确责任、大力整改,确保常委会法定职权得到有效行使。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探索开展任后监督,切实增强常委会工作实效。(责任单位: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9、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坚持质量优先、务实管用原则,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计划论证、法规案起草、常委会审议和立法后评估机制,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干扰,注重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均衡,确保法规质量。做好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社会意见征集工作,邀请代表和人民群众旁听法规审议,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不断推进“阳光立法”。(责任单位:法制委、法工委)
10、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对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行为,及时启动刚性监督手段,促进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和改进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涉法涉诉案件归口办理制度,不断推动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改革,大力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责任单位: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11、严格会议制度。进一步改进会风,加强会前调查研究,明确会议发言要求,减少和杜绝空话套话,不断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承办的全国性会议,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全省性会议由承办委室报分管办公厅的常委会领导批准。减少乃至取消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承办的一些联系会、座谈会、片区会。(责任单位:办公厅)
12、严格控制会议资料、文件发放。进一步提高会议服务质量,严格控制会议资料、文件、简报发放,对可编可不编、可发可不发的,坚持不编、不发,切实减少浪费。充分发挥常委会网站作用,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实行文件、公报、简报上网,大力减少纸质材料的印刷、发放规模。(责任单位:办公厅)
13、切实改进视察、调研工作。常委会党组成员要坚持轻车简从搞调研,做到一竿子插到底,减少层层陪同、迎来送往,减少和克服看材料、听汇报、观“盆景”式的调研,直接到矛盾突出、群众意见强烈的地方去搞调研、解难题。要坚持带着问题开展视察、调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剖麻雀的方法,深入基层一线,虚心向基层同志、人民群众请教,做到解决问题在一线,总结经验在基层。要始终牢记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对地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暴露出来的问题,要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做到不虚美、不伪饰。(责任单位: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整改措施:
14、帮助解决基层人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困难。要围绕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基层人大长期反映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交流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在此基础上,报请省委专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工作,建议在2024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61周年之际,召开一次高规格的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相关文件,为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办公厅、研究室)
15、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教育管理、选拔任用工作。12月底前完成《省人大机关处级干部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省人大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轮岗交流若干规定(试行)》、《省人大机关干部选调规定》的修改完善,严格按制度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办公厅)
16、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年度述职制度、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知情、参与、监督。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大批办、督办力度,坚持和改进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探索开展重点信访案跟踪督办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联工委、信访办)
17、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完善重点处理建议督办程序,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探索代表议案、建议跨年度督办工作。制定《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意见》,加强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涉及问题的解决率。(责任单位:联工委) 享乐主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安于现状、接受高规格接待。
整改措施:
18、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组成员述职述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纪律,认真落实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从严从高要求自己,增强常委会党组成员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办公厅)
19、努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工作标准,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努力当好全省人大工作的“领头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及时总结、规范、推介基层人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责任单位: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2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清正廉洁形象。常委会党组成员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模范遵守廉政纪律。对常委会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情况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和杜绝讲排场、讲阔气的做法,坚持勤政为民、清廉务实。进一步改进视察、调研工作,防范和制止层层陪同、迎来送往、超标准接待等现象。(责任单位: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公经费”开支超标准、铺张浪费。
整改措施:
2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①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根据条例精神抓紧完成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车用房管理等制度的修改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对照条例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②建立条例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10个方面的监督检查措施,对常委会及人大机关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个人评先评优结合起来。
③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办公厅、纪检组)
22、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12月底完成《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因公出国(境)及外事接待若干规定》的修改完善,进一步严格干部出国出境考察审批,坚决摒弃把出国(境)考察当待遇、搞平衡的做法,严格控制出国(境)次数和规模。(责任单位:民侨外委)
23、大力降低“三公”经费。推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大力压缩公务接待开支。12月底前修改完善《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和“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办公厅)
24、加强办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用车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加强对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经费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杜绝滥发会议纪念品、会议补助等铺张浪费行为,确保公款公用,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责任单位:办公厅) 四、加强建章立制工作
25、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科学、务实、管用原则,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章立制工作由党组副书记于来山负总责,党组成员蒋作斌、彭宪法总协调,各负责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每项制度如期制定出台。(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见附件)
26、狠抓制度执行。对常委会会议新审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要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对已经制定出台的《主任会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人员任前公示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省人大机关外出公务活动安排工作规定》、《人大机关厅级机构20xx年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关于重申机关退休人员移交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通知》等5项制度,联工委、办公厅要加强宣传教育,常委会党组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责任单位:财经委、预工委、联工委、办公厅)
27、加快修改完善各项制度。对正在修改完善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轮岗交流若干规定(试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选调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制度》、《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织服务工作制度》、《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因公出国(境)及外事接待若干规定》等8项制度,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快进度,尽快完成修改完善工作,及时提请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研究,确保按时出台。(责任单位:办公厅、民侨外委)
28、抓紧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对拟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实效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意见》等4项制度,要抓紧调研、抓紧起草,及时提请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研究,确保在12月底前制定出台。(责任单位:办公厅、纪检组、联工委)
五、整改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整改责任。常委会党组整改工作,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委会党组书记徐守盛负总责,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于来山直接负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整改事宜。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承担相关具体整改工作。常委会党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相关责任人要按时间进度、标准要求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列入省人大机关厅级机构20xx年绩效评估内容,与各单位年度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对整改不力、成效不佳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组整改与党组成员个人整改、常委会工作、机关管理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作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注重协调统筹,坚持稳步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按进度、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其他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增强大局意识,主动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是坚持开门整改。常委会党组整改方案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及基层人大通报、公开,专项整改和制度建设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常委会职权行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的整改,要认真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深入分析论证,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取得预期效果。及时通报、公示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群众测评,对整改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的要重新整改。
四是注重增强实效。把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作为第三阶段的核心任务,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突出抓好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严格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的学习机制、党员队伍激励机制和自我纯洁机制、党员干部监督机制、干部履职评价机制,不断增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坚持在省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对常委会工作和人大机关建设的领导,不断推进思想、作风、组织和廉政建设,促进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