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工作总结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民政办的支持配合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现将XX年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做出如下总结:
一、城市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XX年城市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有序推进,城市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局对我县城市低保保障对象4242人,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7136513元。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XX年我局通过县、乡、村(社区居委会)三级对原享受城市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24户24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停发保障金累计4223元。对核查中发现保障金过低确实无法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3户3人给予了提高保障标准,3人月增140元。使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XX年我局对享受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489户489人给予了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07.47万元。
(四)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城市低保名额200人,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局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市低保200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共计:136户,157人),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新增200人城市低保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公开网上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县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XX年我局与××县劳动就业局取得联系对公益性岗位中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19人进行核对,将享受城市低保又在公益性岗位中领取工资的低保对象人员花名册交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已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给予了停发保障金。
(六)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档案的管理,对新增及停发人员的档案建立做到了及时、准确,逐步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使查阅更加方便简捷。
(七)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75户75人给予了城市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3450元。
(八)XX年我局完成了城市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发放、汇总、上传工作,按月按质按量上报了城市低保信息数据。
(九)XX年我局共接待城市低保工作方面群众来访100多人次,对来访群众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及时妥善答复。
(十)XX年我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了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申请享受城市廉租房调查审核43户。
二、农村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XX年农村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始终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开展。现将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全县共有五保户3026人,农村低保对象23626户36461人,完成发放五保保障金累计477.7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65人24.7万元,分散供养2861人453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2610.8万元。
(二)XX年,我局对全县农村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40402户40402人给予了农村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6.8万元。(其中:资助参合39487人次,支出救助金79万元。)
(三)XX年我局对农村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应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12户12人给予了农村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0000元。
(四)XX年我局对锦屏镇敬老院省级资助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目前已完成1.31千米入院道路硬化及12千米饮水工程,主体楼建设已完成二层墙体支砖,准备浇灌二层板面。
(五)XX年针对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我局相关股室草拟了《××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上报局党组在局务会上讨论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于XX年9月27日县第xx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六)XX年全县十三个乡镇全面完成农村低保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七)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农村低保名额400人,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局对辖区内十三个乡镇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乡镇,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八)XX年我局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260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十人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政协委员2人,人大代表26人所提议案、建议、意见给予书面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县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市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827户1945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虽然XX年增加低保名额200人但是上述情况任然得不到有效缓解。
(二)社区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市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区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而乡、镇、社区一级几乎没有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直接影响到低保工作的质量
社区低保工作总结
20XX年度,社区民政低保工作在市低保局和办事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民政所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范围内做到能进能出、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不漏保、不虚报,现将20XX年本社区的低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社区共有低保户1XX户,222人。低保类别情况为:1类1户;2类:14户;3类94户;低保特困户5户,今年共新增低保6户,基本实行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得到了好评。
二、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1、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并根据国家相关制定及条例制定了社区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把申请人的名册报市就业局安排培训就业,
3、经培训后仍不能上岗的,报市民政局审批后,进行张榜公示后派专员进行核查;
4、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低保各项工作协调管理工作;
5、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6、通过各种形式(如:发放宣传单、社区宣传栏等)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7、社区低保对象均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强化了低保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志愿者进入社区进行环境保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8、大力开展再就业工程,截止20XX年底,社区帮助没有工作的失业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其中有7户低保对象实现了再就业,使其家庭基本脱贫走出了低保对象行列。
三、低保档案统一规范
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四、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个别低保户对象的家庭详细情况了解的还不够详细。今后,社区将利用对辖区居民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进一步对低保对象的详细情况进行补充了解;
2、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彻底改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错误观念;
3、鼓励低保对象积极再就业的力度不够。今后,将加大激励低保对象再就业机制,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劳动致富走出困境。
农村低保工作总结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农村安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了确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为确保我县农村资金的按时发放,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使农村低保金真正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20XX年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们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我县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XX年3月至XX月,我局组织工作组到忠诚、平永、塔石、寨蒿、朗洞、三江、崇义、八开、仁里、平阳等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深入到忠诚镇的锡立、卑帮村、平永的卑吊村、平由村、塔石的同流、乔央村、三江乡的脚车村、崇义乡的纯厚村、仁里乡的公街村、八开乡的常寨村、格陇村,平阳乡的列辰村等低保户家中了解他们领取农村低保资金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XX年累计下拨农低保资金35821395 元,救助96111 户,292962 人,第一季度我县下拨农村低保资金8096825元,救助22364户,66197人;第二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08407元,救助25136户,75997人。第三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39948元,救助24611户,75520人,四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 9276275 元,救助 24604 户, 75248 人。
(二)、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为做好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制定完善了《榕江县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县民政部门还结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榕江县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办法》、《榕江县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发放办法》、《榕江县农村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政策,对审核程序、收入计算核准、资金管理以及工作人员责任都作了详尽的规定,并设置了详细的农村低保家庭状况调查表,农村低保对象审批表、农村低保金领取证,从而为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打好了基础。二是严把对象进入关。我们以打造“阳光低保”为目标,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形成了村民评议、乡镇办审核、县民政局复核审批的三级审定,三榜公示的审批机制,确保了保障对象的准确,保障标准合理。一是严把对象初评关,为做好此项工作,先后三次召开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培训会,传达省、州文件及会议精神,各乡镇也对参加调查统计的人员和村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调查统计的真实性,提高准确率。乡镇民政干部和各村干部深入村组户调查了解特困群众家庭基本情况,收入状况和特困原因,认真填写各类调查表,初步确定了保障对象,建立农村低保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并录入了微机,实现信息化管理。二是严把对象分类关。按照低保制度,保障对象不同,保障标准差别较大。为了保证标准合理,我们采取上户看、邻里访、开会谈三种形式,对初步确定的对象进行了严格分类。三是严把民主评议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审核前审核后三榜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实行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把审核审批关。保障对象确定后,复核小组逐村逐户进行复核,从而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三是规范动态管理。一是按照县政府制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章办事,坚持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和张榜公布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二是逐步完善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抽查核实制度,保证一年重新核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三是通过多渠道和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杜绝违法违纪现象,保证全县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为加强农村低保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我县组织举行了乡镇农村低保统计员培训会,提高加快了我县农村低保的数据录入工作,现我县的农村低保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完成。并对全县19个乡镇农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对核查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利用农低保政策解决政府遗留问题,主要是公路占田和失地农民等。
(二)、少数村未“按户施保”,采取“一户保一人”的方式发放农村低保金。由于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大致相当,因此,村组干部为了照顾各方利益,不问其年龄大小、家庭条件好坏和有无劳动能力,将残疾人、双女户等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而且也得到群众认可,但和政策相抵触。个别村采取“轮流坐庄”或“抓阉”的方式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加之,由于农村群众依赖思想的存在,认为国家的钱人人都可以享受,不管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别人的困难熟视无睹,你要我也要,要得大家得,使得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有的甚至在语言上、行动上威胁村干部,部分村干部因为怕打击报复而不敢大胆工作,导致将低保人数平摊到各家各户。
(三)、农村低保对象界定标准上的困难。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入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
(四)、个别村采取一户两主名字(重户)套取低保金,或以几户名义套取低保金后再进行平分或作为误工补贴。有的村委会擅自作主,收取低保对象的保障金作为相关费用开支,少的15元,多的达150元。村、支两委强行扣掉低保对象的保障金作为计生超生户的押金,甚至出现挤占、挪用. 个别村委会擅自做主,强行扣留低保户的“一折通”存折,强行提取低保户的农低保资金80%的资金作为村支建设的费用。低保户领到手的只有20%。
(五)、少数村存在关系保、人情保、应保未保的现象。有的村委会主任以其妻子的名义申请,群众意见很大,但不敢言。
(六)、个别乡镇擅自调整低保补助标准,对新进入低保的,未经县局审批,就直接纳入保障范围。
(七)、少数乡镇低保家庭人均纯收入与补助档次不相符,农低保核定标准存在随意性,残疾人、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的户,得到的标准低,家庭情况一般,主要劳动力健全的户得到的标准反高。
三、管理方面
(一)、少数村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该公示的没有进行公示,民主评困没有会议记录。而是由少数甚至个别村干部说了算。低保对象如何评定,群众不清楚,也不敢说,哪些人得,哪些人不得,只有得到村干部通知后才知道。
(二)、个别村将已故人员和远嫁他乡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存在人户分离,把年老父母与子女分开,单独由父母申请农村低保,把法律规定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纳入进农村低保,群众有意见,不纳入,老人生活又无着落,左右为难。
(三)、由于各乡镇户口管理混乱,许多农户既无户口薄,也无档案记录,成了事实上的“黑人”;另外,因为婚姻关系,部分婚姻当事人把户口迁移过来后,迟迟上不了户,这部分人当中,有的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也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因此,给工作上造成被动。
(四)、个别乡镇未建立“一户一档”或档案资料不完整,有的甚至随意丢在办公室。
(五)、个别乡镇不论收入高低,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农低保,特别是计生“两户”和因建设需要田土被占用的农户最为突出。
(六)、少数乡镇家庭收入核查欠细致。
(七)、少数乡镇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放手让村干部操作,群众意见很大,上访增多。
四、整改措施:
农村低保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量大的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针对各乡镇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抓好督查和整改,把农村低保自查整改工作做细、做扎实。
(一)、工作方法上 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做到“三公开”、“五到位”,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三公开”即是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发放时间、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把好“五关”,保证“五到位”:即一把申请关,保证登记到位;二把收入评定关,保证审核到位;三把审批关,保证责任到位;四把政策关,保证贯彻到位;五把落实关,保证兑现到位。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采取“一看家底,二问收入,三查就业情况,四核水电气及电话等费用开支,五了解隐性收入”的有效措施,坚持“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从而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二)、程序建设上 纳入农村低保的,必须坚持“个人申请、民主评困、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村委会评议前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并召开群众代表会议逐户评议,评议小组签字后连同申请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时入户复查,无异议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对符合要求的低保对象予以批准,再次返回乡村公示,无异议的发给农村低保证。
(三)、在资金发放和动态管理上 设立农村低保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农村低保金实行“一卡通”的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凭存折到信用社领取农村低保金。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除特定人员一年一审外,其他人员坚持每半年复查一次家庭收入,补助标准及时调整,对家庭收入和成员有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发挥动态管理合理、公正的功能。
(四)、资料管理上 农村低保要建立县、乡、村三级档案,实行分级建档分级管理。村级档案有入户调查记录、评议记录、公示存档和低保对象台帐。乡镇档案有调查记录、评审记录、申请审批表、公示存档、低保对象名册、监护协议书、复查后标准增减、人员变更的原始记录等。农村低保归档材料要齐全,分类排列要有序,存放保管要安全。
(五)、组织监督上 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数量众多、难度较大,又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工作,因此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对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同时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能健康有序开展。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农村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和农民群众文化知识水平高低不同的客观因素,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需要积极调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农村低保对象条件、保障范围、低保标准、申报方式等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让村民真正了解到各项政策,坚决做到政策透明化,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把我县农低保工作推向新台阶。
乡镇低保工作总结
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11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XX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XX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XX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XX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11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XX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XX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