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一】
双江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双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9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 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李江华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杨木林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双江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2个社区13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双江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双江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劳动场所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35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公益劳动场所进行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 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 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双江镇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6、 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篇二】
XX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街道党工委、街道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我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我所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 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XXX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3个社区2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我街道司法所地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参加公益劳动情况等活动。
2、 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统一贯彻了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区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3、 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 “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所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
4、 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篇三】
2024年,我股在局领导的帮助指导下,在局机关各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68人,累计解除42人,现在册226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185人,假释28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分布在21个乡镇。全县共进行社会调查评估170起,全部被法院、监狱采纳。经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努力,全县268名矫正人员均得到了相应的思想矫正、心理矫正和行为约束,没有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二)主要做法
1、加强业务培训。为了提高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上半年来局机关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在4月28日-29日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2、全面落实矫正教育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职责制度等上墙明示,新增了社区矫正人员训诫室,建立了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和台账,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开展了教育培训、公益劳动等日常矫正工作,县乡两级均确定了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基地,定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
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两级档案管理体制,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到位。二是根据矫正人员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制定矫正人员个人矫正方案,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服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三是建立了矫正人员月汇报、月面谈、月走访、不定期督查制度,即:矫正人员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和认罪服法情况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每月与矫正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思想交流和个别谈话;每月到矫正人员家中进行一次走访调查;矫正股工作人员不定期到各乡镇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档案及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今年5月我股组织人员对全县21个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时整改意见。四是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即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离开本县必须经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回来后汇报外出情况并作登记记录进行销假。五是按月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矫正人员的社全责任感。
(三)当前存在的困难
1、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我股现只有两名正式工作人员,一名社会购买工作人员,难以应付繁重的工作任务。我县有司法所21个,现只有14个司法所有专职司法员,其中,有2个司法所长年龄接近60岁,不会操作电脑。司法所在原有的职能上,又增加了社区矫正工作,从人员上根本无法应付基层繁重的司法行政工作。
2、经费保障十分困难。从社区矫正前期筹备至现在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基本是局里从其它业务经费中挤出资金,开展工作,而司法所没有专项经费。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工作量的增加,经费的需求问题也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3、工作经验相对缺乏。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全新工作职能,我县现阶段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相对缺乏,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存在一些漏洞,一定程度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县的顺利推进。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1、加强矫正业务培训。开展一至二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2、抓好日常规范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按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台帐,完善一人一档制度和台账表册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二是推进“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矫正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电脑并探索开通手机定位管理,逐步实现网上管理、无纸化办公。三是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教育,定期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四是经常性走访摸底和了解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引导,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五是巩固和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月汇报、月面谈、月走访、不定期督查和村组联络制度,严格控制和审批矫正人员外出活动,加强与村组沟通,了解矫正人员的活动规律及心理变化,做到时刻崩紧预防重新犯罪这根弦,坚决从根本和源头上杜绝矫正人员重新犯罪。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一是利用各种网络、电视、报刊等载体,结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有关社区矫正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使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深入宣传,提高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使广大群众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支持力量。二是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成功经验、典型事例,积极反映工作动态,争取领导重视。三是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工作思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23人,落实安置人员623人,安置率达100%;落实帮教人员623人,帮教率达100%;无重新犯罪
(二)主要做法
1、把好“三道关口”,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把好衔接关。重点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造册建档,防止人员脱管、漏管;及时确定安置帮教责任,使帮教对象不失控;及时家访,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二是把好安置关。为了使帮教人员“安其身”,根据实际情况,对回家后无依无靠、无生活条件的人员,在政策范围内,将其划入低保救济的范围。三是把好帮教关。帮教对象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更需要来自社会的关怀,帮教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帮教氛围。首先是结对帮教,即一名帮教干部对一名回归人员进行帮教;其次是重点帮教,积极向回归人员宣讲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做好重点回归人员帮教工作,减少他们对社会的抵触情绪;最后是亲情帮教,在帮教过程坚持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取信他们,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2、落实“三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生存能力。充分理解和尊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劳动就业权利,做到不歧视、不嫌弃、不纠缠旧罪过,本着接纳的原则,关心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立足社会自我发展的能力。一是更新观念。加大宣传,采取有效措施,让回归人员同正常社会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促使刑释解教人员转变思想观念,重拾生活工作的信心与勇气。二是进行技术扶持。对有需要的刑释人员,协调各部门积极提供信息,介绍其到相应的单位学习实用技术和相关知识,使有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能掌握1门实用技术,推荐其到我县安置帮教基地永兴县绿洲木业有限公司务工。三是加强信息提供。针对刑释解教人员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就业政策、市场信息等了解掌握不多,我们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为回归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
3、强化“三项管理”,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回归人员的心态部分存在一定缺陷,容易与社会产生抵触情绪,不能真正融入社会。为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实排查专项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以掌握了解基本情况为主的摸排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回归人员的情况。二是突出重点管理。对吸毒、抢劫、未成年等重点管理对象,结合节假日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细,不使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三是抓好回访管理。定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回访排查专项活动,要求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全部排查、回访,搞清每个刑释解教人员近年来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家庭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和局领导的帮助指导下,结合全县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积极筹建、实施狱企合作工作,严格按照《2013年度郴州市安置帮教工作考评办法》文件精神,使刑释解教人员真正回归社会,重新扬起生活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