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1、工资的哪些部分需要交税
(1)工资(2)奖金(3)年终奖(4)分红(5)津贴(6)补贴(7)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2、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每月取得的工资,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数额部分,以及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个税起征点1600元,得到的数字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2)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
(3)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照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就计算出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所得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1600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附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0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备注:
1、同一纳税人同时兼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税法规定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时,应对各项所得减除相应费用,再分别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