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啦 - 提供专业面试问题及答案、面试技巧、助您成功面试!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职场 > 劳动法规 > 正文

厦门产假是多久?

  导读:厦门女职工的产假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为90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女职工产假的规定。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2、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135天至180天,由所在企业具体规定。

  3、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42天。

词条:产假
上一篇:年休假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下一篇:兰州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与该文相关的文章

温馨提示:如果您对面试网有任何建议,请通过网站联系邮箱向我们反馈,感谢各位的建议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