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xx县公安局
申请人:王x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生,住河北省xx市北城区xx小区南楼东单xx室。系犯罪嫌疑人胡xx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xx岁,工作单位:xxx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胡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胡xx因涉嫌xx罪一案,于20xx年11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县看守所。申请人系嫌疑人的妻子,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方式是交纳若干保证金。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1、对胡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本人认为,胡xx平时表现良好,并在xx市有固定的住处,随时可以讯问,目前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2、胡xx身患乙肝需要治疗,家有老人需要照顾。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本人认为,胡xx在被刑事拘留前就患有乙肝,曾被检查出乙肝大小三阳,在家时经常出现肝脏疼痛难忍的现象,并且家中父母已达80多岁高龄,需要胡xx回家照顾。故依法可对胡xx采用取保候审的办法。
综上,对嫌疑人胡xx采取取保候审,既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会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有利于其治疗疾病,有利于社会、家庭的和谐,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规定的条件,故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恳请予以批准。
此致
xx县公安局
申请人:胡xx的妻子
王xx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2)
申请人:xx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左刚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左刚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于20xx年8月3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
我所已接受犯罪嫌疑人左刚之配偶覃玲的委托,依法指派本所陆强律师为左刚职务侵占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左刚的辩护人。根据该犯罪嫌疑人近亲属覃玲的要求,本所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人是xxx,系嫌疑人xxx的xx,xxxx也愿意缴纳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71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申请人:四川汉震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20xx年月日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3)
申请人:,女,汉族,19xx年月日出生,xx市人,住xx市xx区xx街xx号,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系犯罪嫌疑人的母亲。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郭xx,男,汉族,xx市人,住xx市xx区xx街xx号,身份证号:xxxxxx。
因涉嫌猥亵妇女、儿童罪,于20xx年12月6日被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北京市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郭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郭xx因涉嫌猥亵妇女、儿童一案,于20xx年月日被贵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区看守所(现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考虑到犯罪嫌疑人郭xx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请求贵局对郭xx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1)犯罪嫌疑人郭xx属于二级智力残疾人,案发时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正确判断;
(2)本案中郭xx属于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
(3)郭xx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4)郭xx是本市人,家也在本市,如果采取取保候审,家人一定会严加看管,使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综上所述,根据本案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郭xx的自身情况,犯罪嫌疑人郭xx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请求贵局依法予以批准。
此致
北京市区公安局
申请人:
年月日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残疾证复印件、街道办事处证明复印件;
3、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