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024年乡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24〕33号)有关要求及州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乡发展党员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全乡发展党员工作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着眼于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坚持标准,控制发展数量,全乡发展党员数控制在4名。同时,突出工作重点,优化发展结构,力争35岁以下党员占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70%左右;发展女党员的比例保持在38%左右;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比例占9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比例不低于40%。注重向基层倾斜,从生产、工作一线发展的党员要达到65%以上;注重在行业分布上调整优化,适当增加发展工人党员数量,力争其比例不低于5%;适当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发展党员数量,力争其比例不低于3%;适当控制发展农牧渔民党员数量,其比例保持在35%左右。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调控指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认真研究制定2024年发展党员计划,科学分解调控任务。结合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加强综合平衡、分类指导,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突出发展重点,优化党员结构。重点从产业大户、致富能手、返乡创业青年、大中专毕业生、“一村一大”及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中发展,其中,40岁以下党员占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70%左右,发展女党员的比例保持在38%左右,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比例占75%以上。同时,要向近三年尚未发展党员的村级党组织倾斜。
(三)严格坚持标准,提高发展质量。把控制总量与提高质量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绝不能把不具备党员条件、入党动机不纯、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的人发展成党员。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坚持发展党员程序,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健全和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到过程完整,记录清晰,手续完备。基层党委发展党员要报送组织部预审,其中发展中学生入党由州委组织部预审。
三、落实责任
(一)实行发展党员与考核挂钩。县委组织部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发展党员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对通过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违反《章程》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接收的预备党员不予承认;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视事实和情节给予党内警告直至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基础台帐。乡党委及时建立健全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册和党员档案,及时维护更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党委将分别对乡镇发展党员、党员档案管理和党费收缴等情况进行检查。
2024年乡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2)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诏委组[2024]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实现我镇全年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按照《诏安县2024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表》要求,结合我镇党委下属各党组织现有党员数量、近年发展党员情况、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2024年全镇计划发展党员26名,其中35周岁以下党员达到65.4%以上;高中以上学历党员达到69.2%以上;妇女党员达到38.5%以上。
三、主要措施
1、突出重点,切实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扩展视野,拓宽渠道,突出发展重点,重视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尤其是要注重从生产一线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经济管理人才、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务工经商、致富能人和大学生村官人选中发展党员,逐步提升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和妇女党员所占比例。
2、夯实基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各党支部要结合新时期新精神,建立一支数量稳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继续推行“三级建档,两级管理”的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健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台账,及时选优汰劣,确保入党积极分子保持足量和常新。
3、严格程序,保证新党员质量。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按照新的《漳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防止只控制数量不管结构和质量的简单化倾向,把抓当前与谋长远相结合起来,把控制总量与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统筹起来。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发展党员推荐、培训、政审、公示、预审、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
4、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督查。各党支部要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党支部书记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提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镇党委将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落实。
2024年乡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我乡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推动新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度,按照省市县委组织部下达的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使全乡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2024年度,全乡计划发展党员8名。
三、严格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
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牢固树立质量和程序意识,不折不扣执行好发展党员25道具体程序,认真落实考察、推荐、备案、联系人作用发挥、教育培训、政审、尿检、公示、预审、票决等制度,严防“凑数式”和“家族式”发展党员,严把党员入口关。
(一)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力度,大力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没有经过培养教育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三)坚持尿检制度。把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由所属党支部(总支)统一组织到乡派出所进行尿检和政审。不合格人员,暂缓或不予发展。
(四)坚持“三公示”制度。把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等名单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七天,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暂缓或不予发展。
(五)积极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统计票数,公布计票结果。乡党委审批党员也要实行票决制,并在审批意见中注明票决方式、时间及得票结果。
(六)坚持预审制度。对发展对象要按照“四个审查、八个不发展”进行预审。“四个审查”即:审查有关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审查申请人信仰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纯正;审查考察报告是否全面客观;审查政审材料有无遗漏或遮掩问题。“八个不发展”即:入党动机不纯及信念不坚定的不发展;对党的认识肤浅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发展;未经规定年限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不发展;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发展;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曾经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处理后不足规定年限的不发展;有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发展;未经“三公示”的不发展。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的对象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过失责任的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个人。对不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违反程序审批党员的党委、党总支;对不认真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培养人、介绍人、考察人在党员入党工作上弄虚作假,不反映真实情况,导致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同时,取消当年度相关党总支、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的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不认真、不如实填写,故意隐瞒和弄虚作假的,在列为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后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发展对象的,一年内不得吸收入党,待完全改正错误,提高认识后方能重新申请入党;是预备党员的,党组织要对其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视其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八)实行档案规范管理机制。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建立有关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交党委存档,档案材料要完整规范。从今年起,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发放使用编号入党志愿书,并对其进行管理。
四、把握工作重点,优化结构
坚持在计划范围内,重点做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青年、劳务派遣工、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在农村要以村组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和大学生村官为重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杜绝发展未满18岁的学生党员及在毕业班学生中突击发展党员的现象。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乡党委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